18日,记者了解到,因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经与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研究,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自2023年12月22日起,对海珠区太古仓路等4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一、撤销海珠区太古仓路20个泊位,优化调整后共设152个全天准停临时泊位、4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泊位。
二、整体撤销荔湾区宝源路夜间准停区域。
三、整体撤销荔湾区逢源路10个全天准停临时泊位、1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泊位。
四、整体撤销荔湾区多宝路20个全天准停临时泊位、1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泊位。
市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在停放车辆时务必留意现场道路交通标识、泊位标线的设置情况,避免因停在非准停区域而出现违停或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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