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居委会代履职打通换梯关卡 新民晚报记者 杨玉红 摄
小区9台电梯相继出现“卡顿”“关人”“趴窝”等问题,小区业委会因种种原因无法履职,那么,居民还能不能更换电梯?日前,长宁区虹桥街道长顺居民委员会代为履行业委会职责,顺利更换了超期服役电梯,让中山广场小区606户居民放心、安全地乘坐电梯。
第一关 接手履职
35层高层住宅楼,202户共用一台货梯出行,早高峰时甚至可能需要候梯半小时……去年初,小区3号楼的两台客梯处于“停运”状态,剩余一台货梯在运行中发出异响。此外,小区另两幢高层住宅楼的电梯也相继出现停运、关人等突发故障。“3幢住宅楼9台电梯的运行时间超过25年。因为原厂商关闭,我们购买不到原电梯品牌的零配件,只能去二手市场淘货。”小区物业经理朱栋无奈地说。
不少业主强烈要求“更换新电梯”,但由于业委会无法履职,缺少推动电梯更新工作的主体,只能望“梯”兴叹。为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原业委会不履行职责的,由居民委员会代为履行职责”的约定,去年3月份,小区所在居委会研究决定采取居委会代履职的方式,牵头推进中山广场电梯更新工作。
第二关 选择品牌
长顺居民区党总支书记高欢介绍,居委会代履职的第一件事就是开展电梯更新品牌的推荐征询工作。通过居民投票推荐选择了得票最高的4个电梯品牌,由居委会通知厂商提供具体更新改造方案。
第三关 筹措资金
改造项目启动后,高欢又遇到一件头疼事——维修资金无法使用。“根据银行对维修资金管理的要求,电梯更新动用维修资金需小区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字盖章确认。”他说,由于小区新一届业委会未能产生,导致改造工作在支取维修资金的程序上被卡住。后经多方协调沟通,在虹桥街道出具居委会代履职的相关证明后,维修资金开户银行同意由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代为签章,从而打通了维修资金使用的关卡。
施工期间,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出行的影响和给施工提供便利,小区物业努力“确保一台电梯运行”。今年4月份,中山广场小区9台电梯全部完成更新并投入使用。
长顺居委会代履职,破解一系列“卡脖子”难题,推动老旧电梯更新,不仅消除了小区安全隐患,也为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定的参考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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