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最近几天印发《关于明确保险中介市场对外开放有关措施的通知》,放宽了外资保险中介机构准入条件。
《通知》共三条:一是大幅取消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准入限制,不再要求股东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二是进一步降低外资保险中介机构的准入门槛,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境内外资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的保险中介机构经营相关保险中介业务,三是保险中介机构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适用先照后证政策的相关规定。。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稳妥推进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完善监管规则,改善营商环境,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提高我国保险中介市场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今年个人保险渠道面临的巨大挑战表明,随着消费群体的年轻化,单一保险公司自产自销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新的需求,保险中介机构的崛起是未来的新趋势,从而形成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客户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最佳行业业态和良性循环。”大同保险销售服务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张晓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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