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废纸加工企业选址上,《规范条件》明确,不得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的其他区域内违法建设投产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依法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规范条件》指出,废纸加工企业应对收集的废纸进行充分分拣,分拣出的塑料,金属,玻璃和其他再生资源等应妥善回收利用,资源综合回收率不低于95%,鼓励企业采取智能分拣等先进工艺对废纸进行细分,提高废纸综合利用效率和洁净度,废纸利用率不低于95%,废纸洁净率不低于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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