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政法〔2021〕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有关单位:
推动制造业有序转移,是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拓展制造业发展新空间的重要途径,是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维护我国产业体系完整性,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迫切需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提出以下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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