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58号公告,自11日零时起,对部分社会面管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全市日用消费品批发零售市场,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场等场所有序恢复经营,全市中小学,托幼机构自12日起分期分批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根据第58号公告,全市日用消费品批发零售市场,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场,书店,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场所和咨询服务,保险代理,法律服务等非生产性经营活动有序恢复经营场所内餐饮堂食,游戏娱乐,美容健身,培训机构,影剧院等项目暂缓恢复
全市理发店有序恢复营业,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按照座位数进行预约,店内不得有顾客等候,工作人员和顾客全程佩戴口罩。第三,“北京健康宝”将根据入境北京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相关要求,自动比对14天内有1名或1名以上本地新冠肺炎感染者的地级市其他县区人员的核酸检测记录。如有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核实行程后直接调整为“绿码”;否则“弹出窗口”会提示必须按照政策要求尽快完成核酸检测。。
市,区县机关事业单位恢复弹性办公,各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场所等窗口单位有序恢复现场业务办理小区取消每户每两天安排1人外出购买生活物资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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