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医疗技术的持续进步和各种特效药的不断研发,人均寿命不断延长,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布数据,我国居民平均预期寿命为77.3岁日前,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末中国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突破2亿,占比达14.2%
伴随长寿而来的,是退休生活周期的延长以及相应消费和健康支出的增长老龄化的社会问题已成为每个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情况
立足社会的现实需求,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最近几天,阳光人寿重磅推出养老年金产品——阳光人寿阳光寿养老年金保险。
阳光寿具有多重产品特色,具体来看:一是保险合同提供的养老年金领取频率分为月领,年领两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若选择按月领取,月领取金额为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8.5%,若选择按年领取,年领取金额为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客户可在投保时事先约定,灵活选择二是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可按保险合同约定领取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三是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后,保证领取20年,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内身故,阳光人寿将一次性给付保证领取养老年金注四是交费方式,养老年金领取频率和开始领取年龄注均为客户提供了多种选择,被保险人可根据自身养老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
举个例子,35周岁的阳先生为企业职工,享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筹划养老补充,为自己投保了《阳光人寿阳光寿养老年金保险》阳先生选择的交费方式为10年交,年交保险费30,000元,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领取频率为按月领取,基本保险金额为31,869元
一,养老年金:阳先生60周岁起,若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每月可以领取养老年金2,708.87元作为养老补充,每年累计可以领取养老年金32,506.44元注,其中,自保险合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注零时起的20个保单年度为保险合同的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若阳先生累计领取15个月养老年金后身故,累计领取养老年金40,633.05元,则阳光人寿将一次性给付保证领取养老年金609,495.75元,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若阳先生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零时前不幸身故,阳光人寿按照阳先生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从客户需求出发,专注客户养老保障,阳光人寿在提供产品解决方案的同时,还提供一系列优质,专业的服务,伴您一路同行,乐享长寿之美。
说明:
1.本资料仅供了解产品之用,详细内容请查阅保险合同条款,重点关注免责条款。
2.保险合同指投保人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间订立的阳光人寿阳光寿养老年金保险合同。
4.注:保证领取养老年金等于保证领取期内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扣除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后的余额。
5.注:保险合同提供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和75周岁,但不得小于投保时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6.注:每年累计可以领取养老年金指若阳先生于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注零时仍生存,当年合计可以领取的养老年金的金额,即每月可以领取养老年金×12
7.注:被保险人达到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为保险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如果投保人选择按年领取,保险合同的养老年金领取日为保险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其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如果投保人选择按月领取,保险合同的养老年金领取日为保险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其后的每个保单周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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